圆柱螺纹量规仪器校准的规范
本规范为修订,代替JJG888—1995 《圆柱螺纹量规》主要技术变化如下:
仪器校准的计量校准特性只包括直接影响螺纹量规中径量值的参数:单一中径、牙侧角、螺距及螺距累积误差。检查性计量特性,如硬度、表面粗糙度等不列入。
对计量特性设定组合,明确可以按照需要选择组合进行部分计量特性的校准。
仪器检测中探针直径的影响由实验室根据采用的具体方法作为不确定度分量考虑。







测量记录仪如何校准检测呢?
一、验证设备
检定所需的标准仪器及配套设备,设备检测校准,可根据所检仪器的种类选择。选择原则是标准仪器及配套设备引入的扩展不确定度U(k=2)不应超过被测仪器1大允许误差绝1对值的1/3。
二、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20+2(0.1-0.2液位仪表);20+5(0.5-1.0液位仪表)。 相对湿度:45%~75%
三、供电条件
1、供电电压不超过额定电压1%的出租车。
2、电源频率变化不超过额定频率的1%(如有必要)
3、谐波失真不超过(+5%)(如有必要)。


计量校准和检定的主要区别
对象:校准,合肥校准检测,除强制检定之外的计量器具和测量装置;检定,国家强制检定:计量基准器;计量标准器;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的工作计量七类共59种。
内容:校准,计量校准检测,评定示值误差;检定,对计量特性进行全1面评定,包括评定量值误差。
法律效力:校准,校准结论属没有法律效力的技术文件;检定,检定结论属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作为计量器具或测量装置检定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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