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使用有关术语时,应尽量保持与有关定义标准规定的或普遍约定的术语、含义以及客观实际相一致,计量检定校准,以避免不必要的误解和混乱。校准不应与测量系统的调整及常错误称作的“自校准”相混淆,也不要与检定相混淆。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校准的依据是校准规范或校准方法,可作统一规定也可自行制定。校准的结果记录在校准证书或校准报告中,也可用校准因数或校准曲线等形式表示校准结果。强制检定:对社会公用计量标准,实验室计量校准,部门和企业、事业单位使用的zui高计量标准,以及用于贸易结算、安全防护、医疗卫生、环境监测4个方面的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工作计量器具。校准:在规定条件下,为确定计量仪器或测量系统的示值或实物量具或标准物质所代表的值与相对应的被测量的已知值之间关系的一组操作。

校准如在实验室进行,滁州计量校准,则环境条件应满足实验室要求的温度、湿度等规定。校准如在现场进行,则环境条件以能满足仪表现场使用的条件为准。校准不同于检定,进行校准的人员应经有效的考核,并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只有持证人员方可出具校准证书和校准报告,也只有这种证书和报告才是被承认的。作为校准用的标准仪器其误差限应是被校表误差限的1/3~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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