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的校准计量的方法
不得使用未通过测试/校准或测试的产品。如果降级使用和处置未能达到原计量器具的准确度,则根据认证规则和校准结果降级计量器具。待降级和使用的计量器具应在校准证书和计量器具中规定计量器具的适当准确度等级。设备老化或精度降低,由于老化质量差,称重仪器没有使用价值无法维修,称重管理员被丢弃。对于异常损坏的测量仪器,在确定原因后,可以通过关系程序丢弃。






仪器校准和检测的要求
成果一般是以检定证书(或检定成果通知书)、校准证书或查验、检测陈述的方法出具,并应包括顾客要求的、阐明检定、校准和检测成果所必需的和所用办法要求的悉数信息。只要在与顾客签定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可用简化的方法陈述成果。
检定证书组织进行检定作业,必须按《计量检定印、证管理办法》的规则,对检定合格和计量用具,出具检定证书或加盖检定合格印。当被检定的仪器已被调整或修补时,假如可获得,应保存调整或修补前后的检定记载,并陈述调整或修补前后的检定成果。

计量认证的等级
计量认证可分为“国1家级”和“省级”两个等级,分别适用于国1家级及省级的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计量认证资质”也由两级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技术监督主管部门进行监督管理。计量认证资质来自政府授权,只对政府和工业部门下属的国家和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其对认可范围与CNAS认可范围一样。不同性质的检定机构,在我我国计量认证领域可分为两种形式(强制认证、自愿认证),两种形式在认证的校准、程序和跟踪监督等方面的要求都是相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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