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定、校准和检测的通用要求
计量技术机构应准确、清晰、明确和客观地报告每一项检定、校准和检测的结果,并符合检定规程、校准规范、型式评价大纲和检验、检测规则中规定的要求。
结果通常是以检定证书(或检定结果通知书)、校准证书或检验、检测报告的形式出具,合肥校准检测,并应包括顾客要求的、说明检定、校准和检测结果所必需的和所用方法要求的全部信息。只有在与顾客签订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可用简化的方式报告结果。







计量校准检测中取样点的选取
1、取样点应该离分析仪比较近,尽量减少传输滞后时间。
2、取样点尽量设在安全、尘雾少、容易接近的地方,便于检修。
3、如果样品容易凝结,应采用伴热保温措施,但要注意不能 引起样品组分的变化。
4、取样点不要选在容易产生相变的地方,例如节流件、减压阀下游,这种地方会使液相中产生气泡。取样点也不要选在旁路管上,因为这是死区,会使样品不能代表当时的物流组分。


检定和校准的不同之处
依据不同。检定必须依据检定规程,检定机构须对被检器具作出合格与否的结论。校准依据校准规范、校准方法或双方认同的其他技术文件,仪器校准检测中心,可以是技术规则、规范或顾客要求,也可以由校准机构自行制定,校准机构一般不需要作出符合性声明,由测量仪器的使用方根据校准结果对被校准的对象进行评价,必要时也可确定其某一性能是否符合预期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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